Monday, April 30, 2012
[禮儀教育] 常禮舉要 - 聚餐
聚餐
一 、座有次序,上座必让长者。
二 、入座后不横肱,不伸足。
三 、主先举杯敬客,客致谢辞。
四 、主人亲自烹调,须向主人礼谢后食。
五 、主人敬酒毕,正客须回敬主人。
六 、举箸匙,必请大家同举。
七 、用箸夹菜,只取向己之一方者,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。
八 、箸匙不向碗盘顶心取菜取汤。
九 、公食之器,不用己箸翻搅。
十 、匙有馀沥必倾尽,方再入公食器中。
十一、自己碗中之肴菜,不可反回公器中。
十二、箸匙所取肴菜,不倍於他人。
十三、食勿响舌,咽勿鸣喉。
十四、公食以不言为原则,须言亦应避免唾沫入公器中。
十五、咳嗽必转身向后。
十六、勿叱狗,不投骨於狗。
十七、碗中不留饭粒。
十八、不对人剔牙齿。
十九、客食未毕,主人不先起。
二十、起席,主逊言慢待,客称谢。
二一、宴毕,主人进巾进茶。
* 箸是指筷子
* 不喝酒的我们只是以茶水敬主人或客人